办理事务(证)名称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调入人员
承办单位
人事部
申办条件
已批准进校的教职工
准备材料
1.《干部调动登记表》3份(双面打印);
2.《干部调动户口迁移登记表》3份;
3.学历学位、职称、户口证明、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如需随迁家属(18岁以下子女),需证明亲属关系,亲属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表格下载
《干部调动登记表》、《干部调动户口迁移登记表》
办理流程
1.到职工管理办公室(人事部201室)办理户口申报手续,提交以上材料
2.由人事部报湖北省人事厅调配处审批(审核时间一般为2个月)。
3.提供人事厅批准调入的相关证明、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其中分配或承租校内住房的还须提供住房证明和派出所同意立(入)户证明)到学院所在保卫部分部办理入户证明。
4.持人事厅工作调动通知和入户通知以及原户籍证明到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事项
办事地点及电话
人事部职工管理办公室(人事部201室),68752621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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