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线咨询”栏目受理在学校办事过程中有关办事程序、政策等方面的咨询。一般情况将在1-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无法在7个工作日回复的,将告知来件者。本栏目的答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定效力。具体问题要通过法定途径(诉讼、复议、信访等)解决。
二、您的问题提交后,将获得一个办事序号,请务必妥善保管。可通过此办事序号查询咨询结果(含未显示问题)。
三、提交问题时,请详细描述咨询的问题,便于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快速回答或办理。
四、请勿重复提交问题,如果您重复提问,我们将只受理您若干问题中的一个。
五、来信无实质内容或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视为无效问题,本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对此删改并不再告知。
六、对不适合公开回复的问题,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请在咨询时务必留下有效的电子邮件。
七、“在线咨询”处理方式:
(一)咨询内容涉及学校工作意见和建议的,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整理后提交相关职能部门。
(二)咨询内容涉及职能部门业务的,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八、“在线咨询”办理流程:
接到咨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
1.一般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回复来信
2.复杂情况:呈交相关领导批示->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回复来信